近期,嬰兒游泳館如同遍地開花一樣在各個城鎮中開張,面對這樣的情況,相關監管就顯得有些不給力了,業內人士指出,嬰兒游泳館市場監管靠的不是政府,靠的是自律。
青島的嬰兒游泳館九成以上是個體經營,一般情況下前往登記時,只要有固定經營場所,工商部門就會發放執照。但在衛生監督方面,對嬰兒游泳館方面還沒有準入要求,相關法規也有缺失。
由于嬰兒游泳屬于一個新興的行業,國家還沒有把它納入到法定公共場所監管范圍以內,沒有出臺相應的衛生標準和管理規范。目前沒有實施衛生許可,據兒科專家介紹,嬰兒游泳對水溫、時間、充氣嬰兒游泳圈大小都有嚴的要求。對服務人員的要求也比較高。
嬰兒游泳之前一定要對孩子的體檢情況有所了解,凡是有傳染病、嚴重皮膚病、先天性心臟病的孩子不能游泳。針對服務人員來說,應該是有職業資格的注冊護士,并且經過專門培訓后才能上崗,從業人員應該具備相應的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,才能夠從事這一方面的工作。另外嬰幼兒有用場所的水質應該符合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,應該做到有用場所的這些器具包括毛巾 浴巾、玩具、泳圈等一些公共用具的消毒工作一定要做好。
專家提醒,嬰兒游泳館經營者應該在沒有市場規律的制約下,也應該合法經營,畢竟嬰兒的體質比較虛弱,一個不慎就容易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。當然家長更應該小心,因為有些經營者為了利益不顧一切,這就要求家長要多一個心眼,對游泳館的條件已經設施有所了解,并且多注意游泳過程中的事項,盡量杜絕意外的發生。












